8月31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新修訂的《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于9月1日正式施行,這在全國省級層面屬第一家。
據了解,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后,貴州率先在全國啟動地方配套法規(guī)修改工作,成為最早通過修訂草案、最早頒布實施的省。
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楊光杰介紹,貴州對照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根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增條文52條,修改條文32條,保留條文4條,刪除條文25條。
修訂版《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有壓實家庭保護、加強學校保護、充實社會保護、新增網絡保護、強化政府保護、細化司法保護、深化特殊保護、完善法律責任等九個方面。
“我省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基數規(guī)模大且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仍將保持較大規(guī)模。”貴州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彭旻介紹,根據2020年末統(tǒng)計數據顯示,貴州留守未成年人47.5萬人,總數位居全國第6位,留守未成年人在全省戶籍人口中的占比位居全國第2位。同時,全省還有孤兒1.2萬人、事實無人撫養(yǎng)未成年人1.6萬人、納入低保保障未成年人68.5萬人、重度殘疾未成年人6.9萬人。
修訂版《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特設“特殊保護”專章,將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孤兒、流浪乞討未成年人、事實無人撫養(yǎng)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重病未成年人等困境未成年人實行特殊保護。
為滿足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務需求,修訂版《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在“政府保護”專章中,進一步細化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托育教育、安全保障、衛(wèi)生健康等方面的職責。并明確提出:支持建設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興辦0至3歲嬰幼兒托育場所。
未成年人受教育權同樣是保護重點。縣級人民政府要在落實《義務教育法》、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健全完善控輟保學機制基礎上,更加重視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和殘疾未成年人以及勸返復學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工作,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拒絕適齡未成年人入學,不得歧視學習有困難、身心有殘疾的未成年學生,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采取開除或者停課、勸退、勸轉等方式剝奪或者變相剝奪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貴州還將開通未成年人保護熱線。依托"12345、12338、12355"等熱線服務平臺,及時受理、轉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投訴、舉報、建議和咨詢。